本报讯北京市法院将在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决定》、《关于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关于新闻记者旁听采访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等三项重要规定。它们标志着北京市法院将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
在新出台的三项规定中明文规定,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新闻记者要求旁听或采访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新闻记者持有法院发放的旁听证或采访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外国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新闻记者要求旁听或采访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另外新规定还对公民和新闻记者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时应遵守哪些法庭规则等做了详细的规定。